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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11-12月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11-30 10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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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为维护参保单位的合法权益,确保参保职工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,现将缴纳11-12月职工医疗保险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缴费期限延长。11月份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期延长至12月底。因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原因造成缴费不及时的,免收滞纳金。需要减免滞纳金的单位,请至经办窗口办理缴费申报。

二、网上申报。启用新版单位网报系统,登录地址:https://jnybggfw.cn/SmPsc(登录路径:90009威尼斯-医保业务办理(单位)),单位原有登录用户名以及密码不变。请参保单位合理安排医保业务申办时间。

在此过程带来的不便,敬请广大参保单位、参保人谅解。


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

各县(市区)政府、市直各部门、单位联合内容保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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